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招生信息网

人气指数:29 页面更新时间:2016-07-18 11:59
网站介绍

  简介: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招生信息网是在专门发布锦江学院招生信息的平台,网站设走进锦江、学校简介、服务指南、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历史数据、院系纵览、专业介绍、在线咨询等栏目,是服务于考生的综合性网站,同时是面向全国广大考生的门户型网站,集招生,咨询,院校信息等功能为一体,公正、高效、实用的信息平台。为考生提供详尽的学校招生信息和报考指南。

  附录:

  2014级新生入学指南:

  一、报到时间

  我校录取的新生于2014 年 9 月 3日~ 4日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招生就业处履行请假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未报到者,原则上视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报到地点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杏坛广场。

  三、新生接站

  1、接站时间:2014年 9 月 2 日下午~ 4日

  2、接站地点:成都火车北站、四川大学望江校区(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体育馆前

  四、从成都自行到校路线指南

  1、乘车路线:火车北站/火车东站/双流国际机场 - 成都新南门汽车站 - 彭山客运站 -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2、自驾车路线:成都市区 - 成雅高速公路 - 成乐高速公路 - 彭山出口 -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五、报到所需材料

  1、录取通知书

  2、个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0张

  3、党、团组织关系转移证明(班会集中交辅导员)

  4、个人高中档案(自带档案的在班会集中交辅导员)

  5、户口关系(军训期间集中办理)

  注:1、新生党员持所在市、县组织部门开出的中国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组干处”,转入单位写“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到校后将介绍信和入党材料交所在学院辅导员统一办理转入手续。团组织关系由所在单位团委直接转至共青团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委员会,新生团员入学时应携带团员证或团组织关系介绍信交所在学院辅导员统一办理转入手续。

  2、高中档案如果当地招办未要求统一寄送,由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中学领取,报到后交所在学院辅导员。

  3、根据公安部规定:大中专院校学生升学,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可迁可不迁。农业户口不迁入学校的可就地农转非;如需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请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关系转至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县锦江大道1号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新生入学时将《户口迁移证》交保卫处办理相关入户手续。新生在报到后一个月内未将户口迁往学校的,视为不迁移户口,保卫处将不再为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未迁移户口的新生报到时在保卫处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没有身份证的,交本人户口薄内页复印件。所有报到学生要随身携带居民身份证以便入学后使用。

  六、费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新生报到时须缴纳当学年学费、住宿费和代收费,于报到时一次性缴清,其它项目学生自愿购买,具体项目及标准如下:

  1、学费

  专业类学费

  普通类本科专业 15000元/年·人

  艺术类本科专业

  (含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8000元/年·人

  普通类专科专业15000元/年·人

  2、住宿费

  4人间:1200元/年·人

  6人间:1000元/年·人

  注:学校统一安排住宿,报到时一律先按1000元/年·人收取,入住4人间的,补缴差额200元/年·人。

  3、代收费(代收代支,毕业时据实结算)

  (1)教材费 500元/年·人

  (2)军训费 200元/人

  (3)体检费 78元/人

  (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32元/年·人

  4、其它项目

  (1)大学生意外伤害保险 200元(50元/年×4年)

  (2)学生公寓床上用品 500元/套

  七、缴费方式

  1.刷卡缴费:持具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在报到时刷卡缴费,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2.现金缴费:报到时缴纳。

  3.委托银行扣款缴费:学生可以在8月28日之前将学费、住宿费、代收费(普通类16810元,艺术类19810元)存入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的建设银行卡,银行将于8月28日24:00时自动扣款(逾期银行将不再代扣,报到时自行缴费)。

  备注:大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费和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费用在入学报到时自行办理。

  八、学生床上用品清单、质量标准及价格说明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高校学生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检执联[2008]68号、四川省质量监督局、四川省教育厅转发的《关于加强高校学生床上用品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川质监发[2008]50号文件要求,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规范宿舍公寓化管理,同时杜绝“黑心棉”等劣质产品进入公寓,学校选择经四川省教育厅认定的具有合格资质的供应商入校销售床上用品,学生自愿购买,如学生自带床上用品,到校后需在指定地点接受市纤检局现场检测。

  联系方法:

  地址 :四川·彭山·锦江大道1号

  邮编 :620860

  电话 :028- 37666666

  传真 :028- 37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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